当前位置: 首页 > 校办通知 > 黄山市教育局关于期末工作的通知

黄山市教育局关于期末工作的通知

2011年12月12日 10:17:39 来源:黄山文峰学校 访问量:1849

   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、幼儿园结束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区县教育局,市直各校:

  经研究决定,2011-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寒假从2012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5日结束。下学期于2月6日(周一)开学报名,2月7日正式上课。现将本学期结束工作及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学期结束前,各校要认真做好复习迎考、校产清理、安全自查等工作。中小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开始放寒假,并安排好时间发放学生成绩报告单和布置在寒假期间学生的生活、学习等各项要求。寒假前,各校要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思想道德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和卫生安全教育。民办学校和寄宿制学校,特别是有校车的学校、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学生安全回家工作。

  二、各区县、各校要认真总结一学期的工作,对照省颁布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,总结办学行为规范情况。对照省颁标准,总结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和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情况。研究提出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和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措施。制定好2012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,确保2012年度完成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。

  三、假期间各校要切实落实专人每天值班保卫,做好安全护校和校舍财产的维修工作。市直各校寒假值班名单于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。

  四、各区县教育局、市直各校要精心安排好高中阶段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初中、小学学生的社区教育活动,做一些实践性作业。让中小学生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。

  五、假期前后,各地各校要继续抓好“普九”工作,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无流生乡镇和无流生学校、无流生班级活动,及时发现和处理辍学苗头,确保学额巩固,促进“普九”的巩固和提高。

  六、寒假期间,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颁布的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,确保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,各中小学都不得提前上课或补课、变相收费补课。高三毕业班确需提前上课,须按省规定履行报批手续。严禁学校、个人以及非教育机构以任何名目(包括家长委员会、培训中心)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收费补课和上新课。各校要加强师德教育,禁止有偿家教。严禁学校在假期为各种文化补习班提供教学场所。凡违规办学造成安全事故的,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,并作出相应的处分。

  七、下学期各校不得延期开学,以确保教育教学任务圆满完成。

 
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

编辑:金长虹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黄山文峰学校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
联系地址: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龙井三路99号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